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
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
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
幼兒教育券
相關法規:
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
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
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
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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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-慧心家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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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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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籍台北市年滿18歲以上之單親女性,因遭遇離婚、喪偶、夫服刑或失蹤及其他家庭變故等因素(未滿一年者優先),獨立照顧共同生活之18歲以下未婚子女,並符合下列規定者:
1. 家長及子女均無自有住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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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構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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勵馨基金會-春菊學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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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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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線 02-23679595╱電話 02-2369-0885 #550/傳真 02-23670221
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號7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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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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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市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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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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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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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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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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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市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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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團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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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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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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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先用電話通知家長,學生有些狀況需要處理,請家長到校或是老師直接到府,當面將事情完整地告知家長。由於事涉重大,儘量請父母都一起出席,較能共同商議相關事情。家長知道實情後,震撼、傷心的情緒,都是自然的反應。老師可以先試著同理家長的心情,給他 /她們一些時間接受事實,消化情緒。然後向家長說明學校可以協助的部份,包括學生的輔導、請假與課業的協助,讓家長知道學生不會因為這樣就被迫離開學校,也不會受到任何懲處,並且向家長介紹相關的社會資源,包括經濟、待產、出養或托育等相關資源,讓家長對於支持系統,有清楚的了解,才能進一步與懷孕學生商議接下來的處理方式。
需要說明的是,這些溝通工作不一定是在一次的會談中就全部完成。有可能家長一開始得知孩子懷孕的事就已經情緒混亂,沒有時間進行更深入的討論,那麼老師可以視情況簡單說明學校的支持態度及目前的工作情況。待父母平復心情進行初步商議後,下一次的會談再進行詳談,使家長不致一次接受太多訊息,無法消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