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來人 不想因懷孕喪失就學權
更新日期:2007/11/06 04:09

〔記者謝文華/台北報導〕「在美國,學生懷孕充分受到禮遇、享有特權;在台灣,懷孕學生卻被當作是個大麻煩,怎麼差這麼多?」陳姓博士候選人說,雖然現在學生有產假,但校園面對學生懷孕仍存在迴避、懼怕的心態,校園環境也對孕婦不友善。
正在某國立大學攻讀博士的陳同學,談起四年前的懷孕過程,仍滿腹心酸。她說:「還好生產是八月份,坐完月子還沒開學,否則我恐怕得休學。」
陳同學記得她挺著七個月大的肚子去圖書館時,爬上爬下,提著很重的書,沒有人問她需要什麼幫助。反倒很多人質疑她:「妳大肚子還來學校很奇怪,怎麼不在家生小孩?」、「要生小孩還來讀書,會不會太誇張了?」
陳同學說,同學在美國杜克大學攻讀學位,校方一聽到她懷孕,主動介入提供服務,圖書館會主動為她找書;夫妻都是學生,丈夫還享有育嬰假,若兩人都必須到校meeting,有互助團體幫忙照顧小孩,機制相當健全。「許多留美學生,很多是生完孩子取得學位返國,不像台灣的碩博士生,很少人敢生小孩,就怕拿不到學位!」
另一名在私立大學唸碩士的李同學也說,研四時她未婚懷孕,論文尚未完成,直接辦休學。教育部規定碩士修業年限四年,可休學兩次,最慢六年要完成學業,還好學校提供三年育嬰假,讓她能夠延長為九年完成學業。
李同學懷孕初期經常間歇性出血,必須在床上安胎。她認為,學校的產假應更有彈性。「我要生小孩,又有完成學業的壓力,並不希望喪失就學權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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