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生將臨盆 沒產假可請

更新日期:2007/11/06 04:09

〔記者申慧媛、黃以敬/台北報導〕我想生小孩,也想要兼顧學業!
儘管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公佈「懷孕學生處理要點」已兩年,要求大學校院須開放學生可請產假,卻有大學根本未提供學生產假,一名即將在十二月臨盆的「準媽媽」學生,因學校要求分娩需請病假,可能必須休學甚或退學,近日一再向教育部求救,希望能在學業與育兒兩難中找到生存空間。

教部各單位踢皮球生無助
這名懷孕學生的求救,卻只換得教育部消極回應說明法令規定,學生只好一再寫信求救:「請問部長是否有辦法來解決產假問題?」經記者追蹤了解,教育部高教司、訓委會等相關主管司處更是出現踢皮球狀況,司處主管均表示對個案「不知情」,除非投訴學生正式向教育部提案陳情,否則無法處理。
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在九十三年六月通過實施細則,高教司曾於九十四年七月行文全國大學,要求按「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」,學生因生產及育兒休學或請假時間,都不得列入學生的畢業或休業年限內,學校必須給予充分彈性,教育部更召開記者會宣示,學生將可以合法請產假。


用病假和事假替代恐退學
不過一名在高雄某私立大學就讀的女學生投訴,她向學校詢問有關請產假的事,校方卻說,雖然教育部宣佈過學生可以請產假,但是學校沒有產假可以讓學生請,只能用病假和事假來替代產假,這樣將導致學生必須請假至少一百多節,如果不主動休學,只怕缺勤紀錄超過學期三分之一,將面臨被迫退學命運。


近廿三所大學院校未開放
事實上,目前確有許多大學未將產假納入學生請假規則中明文開放,教育部三至六月間調查發現,五十八所大學中還有至少十三校迄今尚未修訂,技職及師範校院也還有近十校尚未開放學生產假。
因請產假被退學教部糾正
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,大學有沒有全部都在請假規定中提供學生產假或分娩假,還須進一步了解,不過若有學生為了請產假,因而操行成績被扣分或遭退學等狀況,教育部會行文糾正。訓委會則表示,將會要求各學校再次檢視請假規則及學則,若仍有不合規定者必須儘速完成修訂。
訓委會則表示,將會要求各學校再次檢視請假規則及學則,若仍有不合規定者必須儘速完成修訂。


訓委會:權益受損可申訴
訓委會主委柯慧貞表示,學生若因不能請產假而就學權益受損,校方未提供合理彈性作法,學生可提申訴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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