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中生請產假
溫馨關懷 師長學習接受

電影《鴻孕當頭》是描寫十六歲高中女生懷孕的故事。她拒絕墮胎,堅持生下來。情節溫馨感人,過程中沒有世俗的譴責與羞辱;甚至得到家庭、學校的協助,使她能順利分娩,故事輕鬆、幽默。

在台灣民法明訂:女十五歲、男十七歲可以訂婚;女十六歲、男十八歲可以結婚。顯見法令並未反對高中生結婚生子。但在真實社會,大人們認為,高中生當然不能結婚,更別提未婚懷孕。如有此等情事,家長抓狂,引為奇恥大辱;學校丟臉,不但全力掩蓋封鎖,還將女生記過、退學。因為女生懷孕觸犯了男性和家父長中心主義的天條,必嚴懲之而後快,毫無尊重女性性自主和給予溫馨關懷的高貴情操。

而今教育部通過修正案,高中女生請產前假、分娩假、流產假、育嬰假,可不受缺課三分之一以零分計的限制,是件值得喝采之事。但也有不少師長擔憂,這樣無疑是鼓勵學校女生未婚懷孕。

筆者認為,只要生命教育和性教育成功,男女同學發生性關係時,必然會有足夠的防護措施,而不致懷孕;若不慎懷孕,亦使女學生不必背負奇恥大辱之名,暗自墮胎,而能坦然面對敢於生產,免除墮胎對身心的傷害。長遠來看,這是台灣兩性平等進步的指標,家長與老師們「應該學習」接受。

 

【2008-06-11/聯合報/A15版/民意論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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